《巩义市创建省级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0 发布机构:巩义市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根据《关于公布河南省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名单的通知》(豫改经体〔2022〕1号)文件要求,我市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为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在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纵深推进,一批创新政策举措总结推广。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制定实施,“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审批服务办事100%实现“最多跑一次”、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大幅提高。

投资创业生态全面优化。政策的稳定性、可及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进一步增强;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合理,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完善。企业减负机制不断完善,融资、用地、用能、用工等成本持续下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形成,市场活力得到最大限度激发。

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企业反映集中的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有效破解,企业家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构建,各类市场主体对区域营商环境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营商环境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创建任务

创建任务分为五个部分共15项任务: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包括“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项工作。

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包括“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项工作。

三是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发展。包括“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创新引领;强化人才支撑”三项工作。

四是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等内容”三项工作。

五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包括“健全政商交往机制;畅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渠道;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三项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市成立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查推动、考核奖惩。制定了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试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保障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解读机关: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