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 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31 发布机构:巩义市人民政府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自身建设、提升依法高效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巩义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此次新规出台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巩义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郑州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郑发〔2023〕14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巩政文〔2024〕65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三重一大”事项是什么?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新规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的具体要求?

《办法》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时提交市政府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前,各承办单位要对拟提交的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有必要的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按照程序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政府集体具体决策后,市政府分管该事项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四、为保障新规实施有哪些具体举措?

《办法》明确,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对已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需保密的事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五、新规涉及范围及执行标准?

《办法》适用于所有需市政府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六、《办法》何时生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崔颖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371—64353229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