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1.本《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
2.本《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本通知依据河南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本《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制定本《通知》,一方面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区域集中管理,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整合工作人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主要内容
1.本《通知》的政策要点是什么?
本《通知》共为四部分,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将全市供养有特困人员的15个养老机构,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达到“1+N”服务格局,实现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利用率更高效、服务更优质、老人更满意。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一是优化设施布局,整合服务资源。保留“1”个兜底保障型特困供养机构,打造“N”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并转型5个敬老院,直接转型5个敬老院,撤销4个敬老院。二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保留的特困供养机构,实行公建公营,由民政局直接管理。分批次将特困供养对象稳妥有序转移安置到市中心敬老院。已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民办托养机构内供养的特困对象,根据照料护理效果逐步整合。实施关停并转的敬老院,属地镇(街道)妥善安置原机构工作人员,做好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置。三是调整经费渠道,完善收费管理。救助供养资金“费随人走”,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由财政保障,规范收费价格和收支管理。
第三部分是工作步骤。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分四阶段推进:一是调查摸底(2025年11月至12月)。二是制定方案(2025年12月)。三是组织实施(2026年1月至3月)。2026年1月底前,对改革前公建公营的6家敬老院实行人、财、物市级直管。2026年2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下公办敬老院的撤并和所需人员选聘。四是巩固深化(2026年3月以后)。其他各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托养机构根据对特困对象的照料护理效果,逐步稳妥进行整合转型。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我市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供全方位保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多部门协同履职,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涉及范围及执行标准
1.本《通知》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本《通知》适用于巩义市15个有特困人员入住的养老机构。
2、本《通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河南省巩义市行政辖区。
五、其他解读事项
惠民利民举措: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区域集中管理,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解读机关
巩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解读人:席运刚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371-64353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