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讲入民心 禁限规定广知晓—解读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发布机构:巩义市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1.关于《通告》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2.关于《通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郑州市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26〕7号)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发动、巡查防控、执法查处等措施,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三、主要内容

1.关于《通告》的政策要点是什么?

《通告》主要包括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通告》的施行日期。

2.关于燃放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燃放时间为: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时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时至23时;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关于销售、燃放区域是怎样规定的?

北至连霍高速、西至洛滨路、南至巩城大道-望嵩路-北山口路-悦山路、东至S235合围区域内(含本路及道路两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上述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外的区域,禁止在学校、医院、加油站、加气站、加氢站等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一是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和人群密集场所等投掷;二是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三是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四是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五是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涉及范围

(一)关于《通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通告适用于巩义市市域内。

(二)关于《通告》施行日期的规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结束后立即恢复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五、其他解读事项

注意事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解读机关

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解读人:王勋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371-64566233

主办单位:巩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中原西路 邮编:451200